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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地獄的一封信

[親愛的巴德太太:

在一八九四年,我的一位甲板水手朋友約翰.戴維斯搭乘塔科馬輪船,

從舊金山前往大陸,香港,當他抵達當地時,他就跟其他兩個人到鎮上去買醉,

沒想到等他們喝完酒回到港口時,船竟然已經開走了.

當時的中國大陸正好在鬧饑荒,任何種類的肉,一磅要價差不多美金三元

那裡飢荒嚴重到民眾會把十二歲以下的兒童當成人肉來賣

任何孩童走在路上都很危險,你可以走進店裡

向他們要肉排,排骨或燉肉,老闆就會抬出某個男孩或女孩的新鮮人肉,

讓你挑選想要切下的部位.男孩或女孩的臀部,是全身上下最鮮嫩美味的部份.

約翰在那裡已經養成吃人肉的習慣,他在回紐約前,還偷帶走兩位男孩.

一位七歲,一位十一歲,他把他們帶回家後,脫光他們的衣服

把他們綁在衣櫥裡,然後將他們的衣物都燒盡,

為了讓他們的肉變的更好吃,這一整天,他還會鞭打他們,虐待他們幾次.

首先他先殺了十一歲的男孩,當然是因為它的屁股最肥,而且全身肉最多,

他的身體每個部位都被煮熟吃掉.他被放進烤箱裡烘過然後煮熟

已燒烤,油炸,燉煮的方式到爛,接著他以同樣的方式處理另一個男孩.

那個時候,我住在他家的右邊,他經常告訴我人肉是多麼的美味.

最後我決定自己來嚐嚐看.一九八三年六月十三號的那個星期天

我帶著新鮮的草莓來妳家中作客,我們一起吃了午餐

當妳小女兒葛瑞斯(十歲)坐到我腿上給了我一個吻後,我當場就決定吃了她.

我假裝要帶她去參加派對,你自己答應我帶她走的

我帶她到一間位於威郡的空屋後,留她在屋外採野花

隨後我到樓上脫掉身上的衣服,因為我不想讓衣服沾到她的血.

我站在窗邊呼喊她上樓,然後躲進衣櫥等她的來臨

當她進來看見我一絲不掛的站著,

馬上就嚎啕大哭的企圖逃跑,我抓住她時,她還不斷叫著媽媽.

首先我扒掉她的衣服,她又踢又抓又咬的,我用力將她勒死

我把它切成小塊小塊的,這樣我才能把她帶進我的房間煮來吃

她美味的小屁股在烤箱裡烤過後真是肥嫩又多汁,

我總共花了九天的時間才把她一口不留的吃完.

雖然我很想,但我並沒有染指她幼小的身體

她到死都還是處女之身...........]


來人阿
打113
快...
這世界也太恐怖
人家小孩只是坐到你腿上
叫你聲爺爺
給你個香吻
你腦子居然是要吃她
我的天阿
我以後絕對不敢坐在陌生爺爺的大腿上
是說我已經過了
坐在陌生人大腿上的年紀了
總之這本書妙死了
越來越噁心
操機掰的
我越來越想看
所以我要繼續分析
連續殺人魔到底在想什麼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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